1、中央美术学院
统考专业:美术学、艺术史论专业,各招生30人。
文化成绩:报考美术学、艺术史论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线。
美术学专业录取规则: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录取时若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则分别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美术学专业每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艺术史论专业录取规则:符合各省级统考要求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录取时若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则分别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艺术史论专业每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2、中国戏曲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上述各专业均招生18人,具体分省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文件为准。
成绩要求: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录取规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750×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50%
3、北京服装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1、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北京美术师范专业涉及省份:仅限北京市
2、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涉及省份:河北、山东
3、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4、北京印刷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艺术与科技、产品设计
涉及省份: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录取规则:对于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份,按照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综合分=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满分的70% × 100+文化课成绩÷生源地本科(文/理科)一批控制分数线 × 100
5、北京舞蹈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服装与化装设计、舞台灯光设计),各专业方向招生8人,共计24人。
涉及省份:全国
录取规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自划线后,按照专业分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其中,专业分=美术统考成绩÷生源省份美术类统考满分×100。
6、北京电影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人物形象设计(高职,不需要校考)
招生计划:北京18、河北2、黑龙江2、山东2、湖南2、广东2、四川2。
录取规则:按美术统考专业课成绩排队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有统一录取规则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7、中央民族大学(985)
涉及专业: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免收学费
涉及省份:仅限北京市考生
录取规则:综合成绩=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1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8、中国人民大学(985)
涉及专业:设计学类、绘画、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
涉及省份: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
专业成绩要求:绘画要求统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5%,设计学类要求统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0%,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要求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
文化成绩要求:考生文化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录取控制线。考生所在省(区、市)未划定艺术类录取控制线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其中,报考设计学类专业、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若艺术类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总分不一致,但需参照同科类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本科批次线的,按比例进行折算。
录取规则规则:
(1)绘画专业:按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统考占50%,文化课占50%)由高至低录取。
计算公式为:绘画加权成绩=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5×(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2)设计学类专业:按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统考占40%,文化课占60%)由高至低录取。
计算公式为:设计学类加权成绩=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6×(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3)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3.对于绘画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加权成绩相同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对于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有固定投档和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进档考生,我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09、北京航空航天大学(985)
涉及专业:设计学类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10、北京师范大学(985)
涉及专业: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数字媒体艺术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规则: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70%,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且语文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外语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的条件下,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的数字媒体艺术对应省级统考成绩与文化课成绩以3(专业课):7(文化课)的比例构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录取规则:美术统考合格考生在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的90%的条件下,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的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对应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